政府一定要有一個新觀念,也就是「服務的觀念」。我們說民眾是我們的頭家,因為他們都是納稅者,若沒有人民納稅,那政府各種經費及各項建設都無法支付及興建。從這角度來看,人民是我們的頭家是沒錯的。因此,我們服務頭家是天經地義的事。近幾年來,政府機關已漸漸有此一觀念了,許多跟民眾接觸頻繁的公務人員,他們的服務態度已經改變了許多,對於少數不好的個案,希望各位主管好好地糾正。除了服務觀念之外,政府還要有「企業精神」。政府的經費要有成本的觀念,各項經費必須花在刀口上。舉例來說,有些單位已無業務卻仍存在,造成人員及經費的浪費,這是不符合企業精神的;應將該單位裁撤,並將人員重新訓練,再分派到其他單位,這才是節省經費的方法。其次,若政府的事物民間可以做,就委託民間去執行。政府不是無所不為,而是有所為,有所不為;有所為是指公權力的執行,有所不為的事就是民間可做的,就由民間去辦,這樣效率才會提升。現在政府組織再造已經進行了,由原本四級政府變成三級政府組織,層級縮減了,自然可以提高效率,將來再根據需求做其他變革。政府再造完全在於我們是否有心去做,只要有心,則政府就會有一番嶄新的氣象。
總之,政府要做到「行動第一,民意至上」。政府在制定政策時,必須多聽民眾意見,如此,才會制定出符合民意的政策。其次是行動至上,政府行事必須迅速、有效,當有問題產生時,就要立即解決,而不是一延再延,拖過了解決問題的最佳時機。惟有在這樣的理念下,政府施政才會讓民眾肯定。
(節錄自 蕭院長於行政院主管人員學習與文化之旅講話)
蕭院長蒞臨 學習文化之旅 致詞
行政院所屬各訓練機構連繫會報精心佈置之會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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